导读:黄某在婚恋网站注册账号,以虚假身份“美籍华人”作为幌子和诱饵,博取对方好感和信任后,以投资理财为名,骗取巨额钱财,对其行为应如何对其定罪处罚?
一、案情简介:黄某在婚恋网,虚构身份骗取谢某705万元
2011年10月,被告人黄某用虚构的美籍华人身份,在某婚恋网站注册“相濡以沫”网名并结识女被害人谢某。交往过程中,黄某向谢某谎称,他所在的工作机构将启动巴拿马运河航线投资项目,该项目回报率为本金的6倍,投资门槛为人民币705万元,在2012年元旦前除偿还本金外可另行给予回报1 800万元,以此劝说谢某投资。谢某信以为真,同意投资上述项目。10月18日,谢某将5万元转至黄某指定的账户。同月20日,谢某向他人高息借得200万元,先后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交予黄某。之后,谢某又向他人高息借得490万元及积蓄10万元一并交给黄某派来的人。谢某发现被骗后报警,追回赃款335万元。
二、判决结果: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上海市第X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认定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被告人黄某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律师说法:未婚男女应选择正规婚恋交友网站,审慎核实对方身份及信息
本案是一起利用婚恋网站交友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随着都市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专业婚恋网站成为适婚男女,特别是都市白领结识异性的新平台。但由于注册门槛低、信息审核难等原因,部分婚恋网站信息虚假,容易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一些不法分子在婚恋网站注册账号,利用虚假身份进行交友,骗取对方信任后,借机实施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甚至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本案被告人在婚恋网站注册账号,以虚假身份“美籍华人”作为幌子和诱饵,博取对方好感和信任后,以投资理财为名,诈骗巨额钱财。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身份、编造高额回报投资项目等方法诈骗被害人钱款达70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本案被告人虽然最终受到法律严厉制裁,部分赃款亦已追回,但被害人遭受的情感创伤以及巨额财产损失很难弥补挽回。此案警示公众,尽量选择正规婚恋交友网站,审慎核实对方身份及其他信息,在未确定对方信息前不轻易付出钱财和投入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