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原创成功经典案例
业务动态
标准
司法解释
业绩回放
办案随笔
管辖知识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原创成功经典案例业务动态标准司法解释业绩回放办案随笔管辖知识死刑知识自首知识强制执行取保候审刑辩指南刑事审判刑事诉讼刑事案例刑事证据刑罚分类罪罚轻重
刑事动态
法律咨询热线
18507712277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动态

利用婚恋网站交友骗取巨额钱财,对其应如何定罪量刑?

添加时间:2017年6月8日   来源: 南宁犯罪辩护律师  Tags: 利用婚恋网站交友,诈骗,定罪量刑   http://nnfzbhls.maxlaw.cn/

导读:黄某在婚恋网站注册账号,以虚假身份“美籍华人”作为幌子和诱饵,博取对方好感和信任后,以投资理财为名,骗取巨额钱财,对其行为应如何对其定罪处罚?

一、案情简介:黄某在婚恋网,虚构身份骗取谢某705万元

2011年10月,被告人黄某用虚构的美籍华人身份,在某婚恋网站注册“相濡以沫”网名并结识女被害人谢某。交往过程中,黄某向谢某谎称,他所在的工作机构将启动巴拿马运河航线投资项目,该项目回报率为本金的6倍,投资门槛为人民币705万元,在2012年元旦前除偿还本金外可另行给予回报1 800万元,以此劝说谢某投资。谢某信以为真,同意投资上述项目。10月18日,谢某将5万元转至黄某指定的账户。同月20日,谢某向他人高息借得200万元,先后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交予黄某。之后,谢某又向他人高息借得490万元及积蓄10万元一并交给黄某派来的人。谢某发现被骗后报警,追回赃款335万元。

二、判决结果: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上海市第X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认定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被告人黄某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律师说法:未婚男女应选择正规婚恋交友网站,审慎核实对方身份及信息

本案是一起利用婚恋网站交友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随着都市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专业婚恋网站成为适婚男女,特别是都市白领结识异性的新平台。但由于注册门槛低、信息审核难等原因,部分婚恋网站信息虚假,容易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一些不法分子在婚恋网站注册账号,利用虚假身份进行交友,骗取对方信任后,借机实施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甚至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本案被告人在婚恋网站注册账号,以虚假身份“美籍华人”作为幌子和诱饵,博取对方好感和信任后,以投资理财为名,诈骗巨额钱财。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身份、编造高额回报投资项目等方法诈骗被害人钱款达70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本案被告人虽然最终受到法律严厉制裁,部分赃款亦已追回,但被害人遭受的情感创伤以及巨额财产损失很难弥补挽回。此案警示公众,尽量选择正规婚恋交友网站,审慎核实对方身份及其他信息,在未确定对方信息前不轻易付出钱财和投入感情。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南宁犯罪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50771227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