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原创成功经典案例业务动态标准司法解释业绩回放办案随笔管辖知识死刑知识自首知识强制执行取保候审刑辩指南刑事审判刑事诉讼刑事案例 刑事证据刑罚分类罪罚轻重刑事动态
法律咨询热线
18507712277 |
男子离婚后纠缠不止 强奸前妻获刑三年余添加时间:2015年11月30日
来源: 南宁犯罪辩护律师 http://nnfzbhls.maxlaw.cn/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强奸案,并以被告人潘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
2009年8月7日,被告人潘某与被害人凌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女孩随凌某生活,潘某支付抚养费。2010年夏天,俩人又一起共同生活。2011年7、8月,双方为小孩的生活费发生矛盾又分开。今年6月1日夜,被告人潘某到前妻凌某的住处外,用手从窗户伸进屋内将门打开,进屋后强行趴在凌某身上,凌用手拽潘某的头发并推他进行反抗,被告人潘某强行与凌某发生了性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违背妇女意愿,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辩护人提出指控被告人潘某犯强奸罪证据不足的意见,经查,被告人潘某案发当晚违背她人意愿,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且被告人供述及被害人陈述等均证实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故对此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法官指出:男女双方都有独立的性自主选择权,即便以前是夫妻,离婚后,也不能违背对方的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