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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侥幸”砍林被判刑添加时间:2013年10月16日
来源: 南宁犯罪辩护律师 http://nnfzbhls.maxlaw.cn/
只办理三张砍伐证,却砍伐了四片树林。日前,因犯滥伐林木罪,被告人潘方和凌云分别被田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各处罚金10000元。
2011年底,被告人潘方、凌云合伙包买何某的四片桉树林,后被告人潘方、凌云在包买的四片桉树林中只办理了三张《林木采伐许可证》,而六鸡汉屯后背山坡的桉树林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在2012年7月间请人砍伐该地的桉树。经鉴定,被告人潘方、凌云无证砍伐的林木立木材积共42.1738立方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方、凌云的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认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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