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原创成功经典案例
业务动态
标准
司法解释
业绩回放
办案随笔
管辖知识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原创成功经典案例
业务动态
标准司法解释业绩回放办案随笔管辖知识死刑知识自首知识强制执行取保候审刑辩指南刑事审判刑事诉讼刑事案例刑事证据刑罚分类罪罚轻重刑事动态
法律咨询热线
18507712277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业务动态

抢劫不到4000元,花季少年身陷囹圄

添加时间:2017年3月9日   来源: 南宁犯罪辩护律师  Tags: 未成年,抢劫   http://nnfzbhls.maxlaw.cn/

(图片来源于网络)


33日,身为未成年的被告人梁某等六人被指控抢劫罪一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不公开开庭审理,广西奎路律师事务所律师郭芬受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被告人梁某出庭提供法律援助。

经一审法院查明,梁某等人身为某中学的初中生,因交友不慎,与同学奚某等五人参与抢劫两次,涉案金额不足4000元。为此,公诉机关对梁某等人提起了公诉,经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梁某为主犯,并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其他被告人均被判处不同刑期的刑罚。一审宣判后,奚某等人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

在二审中,辩护人郭芬律师为被告人梁某作罪轻辩护。郭芬律师在法庭上辩护认为,梁某在本案中不是犯意提起者,没有提供作案工具,且并非犯罪的主要实施者,梁某所起的作用小,应当认定为从犯;梁某参与抢劫的次数少,涉案金额小,社会危害性不大。为此,辩护人郭芬律师指出,要考虑到有利于未成年犯罪的教育矫正、执行,对未成年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同时考虑梁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建议法庭对梁某减轻或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近年来,未成年犯罪的逐渐攀升倍受社会关注。郭芬律师在庭后表示,鉴于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不成熟,对社会认知程度和法律意识远没有成年深刻,其辨别是非能力较差,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应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犯罪实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更有利于其早日回到学校,回归社会。郭芬作为富有爱心的青年女律师,对未成年人犯罪辩护颇有心得,她还指出,预防未成年犯罪不仅要依靠对罪犯的惩罚、矫治、改造,更要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教育,才能从根源上有效地防止未成犯罪

目前该案的二审庭审活动已经结束,将择日宣判。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南宁犯罪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50771227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