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原创成功经典案例
业务动态
标准
司法解释
业绩回放
办案随笔
管辖知识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原创成功经典案例
业务动态
标准
司法解释
业绩回放
办案随笔
管辖知识
死刑知识
自首知识
强制执行
取保候审
刑辩指南
刑事审判
刑事诉讼
刑事案例
刑事证据
刑罚分类
罪罚轻重
刑事动态
法律咨询热线
18507712277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自首知识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添加时间:
2016年9月30日
来源:
南宁犯罪辩护律师
http://nnfzbhls.maxlaw.cn/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1)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2)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否则不予认定自首,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3)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对于如实供述的罪行是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的虽然不属于自首,但是符合坦白的构成要件,所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所以也可以酌情从轻处理。对于所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中较重的,从认罪态度方面讲也应当从轻发落.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特别自首
2.被双规期间如实交待情况是否属于自首
3.被举报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
4.本案唐某是否成立自首
5.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投案中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南宁犯罪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507712277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