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原创成功经典案例
业务动态
标准
司法解释
业绩回放
办案随笔
管辖知识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原创成功经典案例业务动态标准司法解释业绩回放办案随笔管辖知识死刑知识自首知识强制执行取保候审刑辩指南刑事审判刑事诉讼刑事案例刑事证据刑罚分类
罪罚轻重
刑事动态
法律咨询热线
18507712277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罪罚轻重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如何处理?

添加时间:2015年8月24日   来源: 南宁犯罪辩护律师     http://nnfzbhls.maxlaw.cn/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南宁犯罪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50771227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