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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6个电话反映问题,拘留15天?

添加时间:2013年11月10日   来源: 南宁犯罪辩护律师     http://nnfzbhls.maxlaw.cn/


事件
安徽灵璧县公安局民警张跃,因向上级领导反映问题,被公安局开除。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以张跃往公安局打了6个电话,鼓动人上访,扰乱了县局的办公秩序,将其报送行政拘留15天。(安徽商报)
评论
公民往公安局里打了6个电话,既没有恐吓,也没有威胁,只是联络旧同事向上级反映问题,怎么就扰乱了“办公秩序”?果真如此——公民的6个电话就让全局工作瘫痪,那只能说明你们原有的“秩序性”太差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打6个电话,即使勉强套得上“扰乱机关单位秩序”之罪,也只能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拘留15天”依的是哪家王法?按照该法的规定,灵璧公安局在处理此事上应回避,但灵璧公安局却“当仁不让”,如何自证清白与公正?
无论从哪个角度说,6个电话拘留15天,绝对不是“依法行政”。有关部门应该关注其背后的“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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