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原创成功经典案例
业务动态
标准
司法解释
业绩回放
办案随笔
管辖知识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原创成功经典案例业务动态标准司法解释业绩回放办案随笔
管辖知识
死刑知识自首知识强制执行取保候审刑辩指南刑事审判刑事诉讼刑事案例刑事证据刑罚分类罪罚轻重刑事动态
法律咨询热线
18507712277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管辖知识

基层法院管辖主要职责

添加时间:2013年10月30日   来源: 南宁犯罪辩护律师     http://nnfzbhls.maxlaw.cn/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

(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六)领导本院的监察工作。

(七)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八)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九)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南宁犯罪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50771227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